关于2014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4-08浏览次数:11

2014年应届毕业生同学们:

  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。为做好我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登记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报名登记对象、年龄、范围,征兵时间及相关政策

   1、我校2014年在籍的年满18至24周岁(出生日期在1990年12月3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)男性应届毕业生。

   2、征兵时间已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,即从8月1日开始征兵,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,9月5日起运新兵,9月30日征兵结束。

二、预征工作程序       

  我校今年毕业的学生,于4月20日开始,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(网址:zbbm.chsi.com.cn),进行实名注册报名,在线据实登记信息,自行填写打印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并交学校党委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审。6月30日前,对初审初验合格的,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同步确定为预征对象,并配合学校把审核盖章后的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》发给学生本人。

三、预征工作的方法

  1、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同学,请于6月20日前到学校党委人民武装部报名登记。

   2、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,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参加身体初验、政治初审。

   3、6月30日前,学校协助兵役机关将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审核盖章发放给学生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。

   4、8月1日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,预征对象携带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,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。

   5、离校前未报名的应届毕业生,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,领取校验码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网,在线填写、打印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,按要求办理应征手续。

四、信息通联:联系人:人武部肖厚勇老师,电话:63602598,办公室:东区223楼210室。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党委人民武装部

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一四年四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