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,进一步了解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,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。
现通告如下:
一、预先警报(9时18分至9时21分),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
二、空袭警报(9时24分至9时27分),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
三、解除警报(9时30分至9时33分),连续鸣3分钟。
试鸣期间,请各单位、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
合肥市人民政府
2020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