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-05-30浏览次数:26

 

2011年应届毕业生同学们:

  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1年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》(皖征[2011]1号)精神,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登记工作已经开始,欢迎广大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。

一、报名登记对象、年龄、范围

   我校2011年在籍的年满18至24周岁(出生日期在1987年12月31日至1993年12月31日之间)男性应届毕业生(不含成人教育、自考生)。

二、预征工作程序

   我校今年毕业的学生,于7月12日前,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(网址:zbbm.chsi.com.cn),进行实名注册报名,在线据实登记信息,自行填写打印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并交学校有关部门进行预审。7月20日前,对初审初验合格的,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同步确定为预征对象,并配合学校把审核盖章后的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》发给学生本人。

三、预征工作的方法

 1、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同学,请于6月15日前到学校人武部报名登记。

  2、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,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参加身体初验、政治初审。

  3、6月30日前,学校协助兵役机关将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审核盖章发放给学生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。

  4、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,预征对象携带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。

  5、离校前未报名的应届毕业生,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,领取校验码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网,在线填写、打印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,按要求办理应征手续。

四、信息通联

   联系人:人武部肖厚勇老师,电话:3602598,办公室:东区223楼210室。

 

 

            党委人民武装部    学生工作部(处)   招生就业处

                 二○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