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字〔2010〕36号文件《关于在全校各班集体中设置安全委员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15-07-02浏览次数:61


 

 

学字〔201036

 



关于在全校各班集体中设置安全委员的通知

 

为了常态化、持续深入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,学校要求每个班集体在班委会中设置“安全委员”,配合有关部门就学生防火防盗、防骗防毒等各项涉及安全问题为全班同学服务。

各班集体应民主选举产生安全委员,原则上,一个班集体设一名安全委员,人数多的班集体最多可设3名。首批安全委员可以单独选举产生,也可由班委会其他委员兼任。学校将对安全委员组织专题培训,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请各单位于127日(周二)前将所属各班级首批安全委员信息一览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(处)。联系人:周书涛老师。

 

学生工作部(处)
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二十四日